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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2 数据编号: 653682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故城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2024年度)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2024年度)监理已由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故城县农村饮用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故发改法规【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城乡供水管理站(故城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故城县城乡供水管理站(故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故城县辖区2.2项目规模:西半屯水厂、齐庄水厂等15个水厂96个村供水管网改造及智能水表更换。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4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水利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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