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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2 数据编号: 653852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2024年供热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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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州霍尔果斯市2024年供热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伊犁州霍尔果斯市2024年供热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已由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伊州发改投资〔2023〕2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总投资 10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 62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 416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霍尔果斯市2024年供热能力提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国际物流仓储院内、职教院区院内、学府南岸小区内、欧陆经典观澜府小区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换热站4座,DN300~DN350 管网 6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
2.1.3 总投资额:1040万元
2.1.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一个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3.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以及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存在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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