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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8 数据编号: 656884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山东济宁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2024年综合治理平台前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2024年综合治理平台前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2024年综合治理平台前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4091812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计划采购3台热成像摄像机及5年质保,4台可见光摄像机及5年质保。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标段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家,中选份额:
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各分项不含税单价限价,任一应答报价超过对应各分项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不含税121498.00元,含税137292.74元,税率按照13%计算,签署合同时根据参选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2.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2.5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8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监控摄像机销售类业绩。
3.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5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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