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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9 数据编号: 658551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吉林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监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已由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  以  备案流水号202409182208220311030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榆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通榆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监理;
2.2项目编号:gmzb-2024-107;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总面积45928.58m2,其中主厂房建筑面积为7301.26m2,室内贮煤场建筑面积7344.64m2,车库及地下泵房建筑面积为443.48m2,渣库建筑面积300.67m2,煤转运站建筑面积570.92m2。本工程将现有1x92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1x70mw往复炉排锅炉+1x46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1x31mw热水锅炉1台更新为3x116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一期建设2台锅炉,并配套建设主厂房、室内贮煤场、车库及地下泵房水池、除渣栈桥、煤转运站、地衡、烟囱等土建工程,以及配套附属设备设施等,敷设供热一次网dn900管线路由长度271米,dn700管线路由长度257米;将热源的循环供回水与区域内的既有管线进行连接;
2.4招标范围: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监理;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监理二标段:设备安装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且经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束止;
2.6建设地点:通榆县风电大路与吉祥街交汇,三达水务北侧,食品产业园南侧;
2.7质量标准:合格,需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其他主要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
3.2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其他主要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企业业绩的认定: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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