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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9 数据编号: 658725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咸宁市本级中心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怀德路一体化泵站配套电力工程(SZZX-202309SZ-001003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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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 (项目名称) 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怀德路一体化泵站配套电力工程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309SZ-0010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3】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补助和政府一般债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为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怀德路一体化泵站配套电力工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永安主城区;建设规模:一体化泵站配套电力工程 。
2.2招标范围: 一体化泵站配套电力工程,详细建设规模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1)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管控等事项。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之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3.1.5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1.6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 3.1.7投标人近6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或声明函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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