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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8 数据编号: 656754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中国石油华北石油分公司活塞式压缩机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中国石油华北石油分公司活塞式压缩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Z116-WZ2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活塞式压缩机招标人为廊坊市华油天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活塞式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增压压缩机(30万方/天、介质:天然气)一台。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廊坊市永清县华北石油永清天然气处理站。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2.4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有效的库内一级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6030113为准)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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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示日,至少有一台压缩机销售业绩,类型为活塞式,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发票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的截图。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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